林志超 / Engineering Project |
部門:寧波大件運輸工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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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杭州市艮山路提升改造(彭埠立交-東湖路)工程全長約 9.140km,設計范圍共分為 5 個施工標段。本標段為Ⅲ標段,橋梁設計起點樁號為 K5+197.500 (向西與Ⅱ標段工程相接),終點樁號為 K7+097.500(向東與Ⅳ標段工程相接),大件尺寸為超長約 1.900km。高架主線標準段超寬為 25.1m,為雙向六車道;匝道標準段寬度為 8.5m,為單向兩車道。
裝載方法是保障梁段運輸安全的重要設施,而加固綁扎時保證梁段安全的重要環節,因此為使本次項目的全部梁段安全、完整的運輸至施工現場,經過工廠精心計算及驗證,擬采用以下措施裝載、加固:
1、裝載
結合本次項目運輸的梁段尺寸及重量相對應的選擇車型進行裝載,在梁段裝車前必須在裝載車輛的平板與箱梁相接觸的位置鋪設墊木以防止箱梁在運輸過程中與車輛平板發生摩擦。
2、加固
為確保橫橋向各梁變形一致,單段鋼梁運輸及吊裝前,在制作時,每個鋼箱梁節段無腹板側增加臨時鈄撐,箱梁焊接成整體后才可拆除,臨時加強交叉桿件沿縱向無腹板側,設置在兩相鄰橫隔板之間,臨時鈄撐示意圖如下:
1.安全作業指導思想
認真執行國家及部頒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指令,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
2.一般安全技術措施
(1)運輸專責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在運輸前向應向參加運輸的全體人員,認真細致的進行運輸措施交底;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運輸作業;
(2)所有參加運輸人員,在現場應戴安全帽,穿膠鞋或者布鞋;
(3)凡參加運輸人員,要明確責任,運輸作業嚴格遵守操作規定;
(4)運輸、起重搬運工作,應專人指揮,嚴禁多頭指揮,指揮信號應清晰、醒目、明確;
(5)凡用于運輸的車輛、機具、繩索、器材等,在做準備工作時,應詳細檢查、調試及維修,由專職質檢員和安全員共同鑒定,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3.運輸安全注意事項
①載重車司機及安全監護人員,應精神集中,服從指揮,按運輸指揮信號行駛;駕駛員及隨車人員應隨時監視平板行駛中狀態,如發生異常,應立即發出停運信號,立即采取應急預案;
②應配備有足夠的押運人員;
③雨雪天氣時,為防止制動器失靈,應先經過試車并隨車準備三角木及防滑鏈。
④運輸時,車速控制在25~30公里每小時,處理情況應提前,嚴禁采用猛打方向或踩緊剎來避免前方行人或車輛。
⑤提前取得交警部門的運輸許可,辦理運輸審批手序。
⑥請交警部門派車沿途護送。
⑦選擇在夜間22:00-4:00點運輸。